花灯是民间文化艺术的强大载体
花灯是中国一种岁时的艺术,它源头可以上溯到汉代的上元日祭祀太一神的燃灯,只有大众过年过节时对彩灯有一种不可或缺的需求—即赏灯民俗需求,彩灯才会真正地成为一种艺术。
花灯以富有创造性的思维方法来设想,以光与彩综合的花灯形式来寄托和表达人类对美的向往。它既是中国一种岁时的艺术,又是节日的应时之物。在我国民间,每逢节日或婚寿喜庆之时,人们都要张灯结彩,以示庆贺,这是上千年逐渐形成的传统民俗,这种民俗需求也造就了花灯。不难看出以照明为主要目的的花灯与年节需求的花灯本质上有区别。
花灯是一种多文化的综合艺术,是民族文化艺术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花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才智巧思,它融抽象构成、拟形雕塑、平面书画、复合装饰和光动机制于一体,自成一种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综合空间艺术。这种艺术形式又因引入光的时间因素而别具一格,借灯光的穿透性、明亮性和色彩灿烂性而赋予花灯灵魂,使之充满生机。花灯不仅是一种民间美术,更是广阔社会生活层面上的一种民间文化现象,它的存在与发展和丰富的民俗活动紧密相连。花灯在民间生活中的作用,不只是节日的装点和审美的对象,更表达了人们无限的人生关怀。它承载着吉祥和祝福,甚至被人们视作福社和庇护的载体。花灯艺术记录了中华民族用火文明的历史轨迹,从洪荒时代的熊熊簿火到文明时代的熠熠灯彩,贯穿着中华民族由火的原始体验而生发的信仰习俗、文化理念和美学意趣,体现了灯从原始的实用形态演进为审美象征的文化价值关系的发展。
作为民间文化艺术的强大载体,花灯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并将随时代的演进具有越来越丰富的内涵和外在表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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