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自贡市彩灯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方案》 意见的通知
自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征求《自贡市彩灯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方案》
意见的通知
各彩灯企业: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和自贡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我市建设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这个重要历史机遇,实现彩灯产业跨越式发展。应各彩灯企业的强烈呼吁,希望有一个真正依法自治、具有公信力的自贡彩灯行业组织,能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全力助推自贡彩灯产业高质量的发展和壮大。
经认真研究,拟由我局牵头负责组建自贡彩灯行业协会。为此,我们制定了《自贡市彩灯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方案》,在此特征求各彩灯企业的建议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讨,将你们宝贵的建议意见及时反馈,以便修改完善。谢谢支持!
附件:《自贡市彩灯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方案》
自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2日
联系人:邓先生 5802888 13340804677
刘女士 5900909 13795579870
附件
自贡市彩灯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文化自信,以继承和创新中国彩灯文化,服务彩灯企业,发展壮大彩灯产业为己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在自贡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全市彩灯企业为依托,联合跨行业、跨区域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开展中国灯文化的研究和传播,指导行业健康发展,培育全产业链的彩灯龙头企业和更多彩灯自主知识品牌,提升自贡彩灯产业的全球影响力,全力助推自贡彩灯产业高质量的发展和壮大。
二、全市彩灯产业现状
(一)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彩灯企业有750家,总注册资本48.7亿元,常年从业人员4.5万余人,季节性用工8万余人,涉及灯会展出,彩灯研究策划、设计、制作、展览、销售以及仿真恐龙,城市景观、主题公园、景区景点规划制作,灯会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开发制作等多个领域,2017年全年销售收入48.5亿元,对外文化贸易出口9155万美元。文化贸易出口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全省传统文化出口和贸易之首,被命名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也是四川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城市。自贡彩灯行业是一个集文化、创意、生产、展示于一体的全国独有的特殊行业。
(二)行业优劣势分析
从优势来看,自贡彩灯是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有力载体,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拥有一大批能工巧匠和制灯企业,自贡彩灯品牌知名度、美誉度高、影响面大,市场占有率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劣势来看,彩灯企业总体体量小,规模以上企业仅18家,产值过亿元的仅2家,缺乏集彩灯研发、材料研究、创意设计、制作展出于一体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产品盈利模式单一,季节性强,集约化程度低,附加值低,抗风险能力弱,运行效率低下;行业企业自律性差,企业间恶性竞争,行业无统一标准,彩灯人才短缺。
(三)行业组织现状
目前,行业内仅有三家社团组织(自贡彩灯行业商会、自贡市彩灯行业工会联合会、自贡市彩灯艺术协会)以及由各类民间团体和个人组织的沙龙联盟。
自贡彩灯行业商会成立于2012年,行政主管为自贡市工商联,商会自筹备以来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员单位仅45家,难以起到行业统领和综合协调作用。
自贡彩灯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于2013年,行政主管为自贡市灯贸管理委员会,仅正常运行两年时间后,由于各种原因现处于瘫痪状态。
自贡彩灯艺术协会成立于1992年,行政主管为自贡市灯贸管理委员会,该协会已经二十多年未开展工作,处于长期停业状态。
各类自发组织的民间沙龙联盟也处于小散乱状态。
三、建立彩灯行业协会的必要性
广大彩灯企业强烈呼吁有个真正的家,通过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助推彩灯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实现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
四、协会职能
以服务、自律、维权、互助、协调和监督为基本职能,共计8大职能。
一是代表职能,代表全市彩灯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
二是沟通职能,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递企业需求,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彩灯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协调职能,即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是监督职能,即对全市彩灯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和监督,鼓励公平竞争,维护行业信誉。
五是公正职能,即受政府委托,进行各类资格审查、资格认证等工作。
六是统计职能,即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七是研究职能,即开展对彩灯文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彩灯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八是服务职能,即提供如信息、教育与培训、咨询、维权等服务,举办展览、组织会议,为国内及国际间文化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五、协会组建流程
(一)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成筹备小组,负责前期筹建工作。
(二)从自贡彩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抽调人员协助筹建工作,包括协助资料准备和会员招募等工作。
(三)向市民政局申请机构注册。
(四)召开成立大会。
六、组织机构及人员
(一)协会名称:自贡市彩灯行业协会(拟定)
(二)协会性质: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主管单位:自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自贡市灯贸管理委员会)
(四)地址:大安区大山铺镇自贡彩灯文化传播运营有限公司(挂靠)
(五)组织架构
设协会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秘书长1名,以上人员在发起人中选举产生。
(六)协会班子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发起人中选举产生,发起人为单位团体会员。
七、协会经费
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社会资助和捐赠、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款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社团类会计制度,年终经费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审计。
八、进度安排
拟于10月底召开筹备会议,11月底基本完成筹备工作,并向市民政局申请注册,力争2019年4月上旬,召开自贡市彩灯行业协会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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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自贡彩灯,行业协会,自贡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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